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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电石用石灰石应符合下表要求

发布时间:2017-04-20 来源:http://www.xqpjc.com/news/86.html

  1.矿石粒度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。

  2.在产品正常生产条件下,硫、磷含量每季度抽检一次。

    石灰石产品应由生产单位的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验。生产单位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。同时,发往同一用户相同质量的石灰石产品为一批,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。每批非常大量不超过3000t。证明书的内容应包括:生产单位名称、产品名称、产品等级、质量指标、批量重、批号、车船号、发货日期及本标准号。而且使用单位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复检,如有异议,应在到货后10天内提出,可由双方协商解决。如需仲裁,应按“全国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暂行办法”执行。在判定检验数据是否符合本技术指标时,本标准采用修约值比较法。

      贵州石灰石是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,广泛的应用于建筑建材领域。按规定遵循石灰石质量标准有助于规范我国石灰石行业市场,进一步提高产业竞争力。

 贵州电石用石灰石应符合下表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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